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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说法 红酒版“狸猫换太子”制假酒行为或构成不同罪名

人民说法 红酒版“狸猫换太子”制假酒行为或构成不同罪名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人民网
  • 来源:人民网
  • 发布时间:2021-12-01 13:47
  • 访问量:

【概要描述】葡萄酒产地众多、葡萄品种各异、酿制方式不同,世界各地的红酒品牌更是数不胜数,不法分子也从中发现了“商机”。他们通过真瓶装假酒、贴假标签等行为谋取非法利益。因此,制售“假红酒”的案件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人民说法 红酒版“狸猫换太子”制假酒行为或构成不同罪名

【概要描述】葡萄酒产地众多、葡萄品种各异、酿制方式不同,世界各地的红酒品牌更是数不胜数,不法分子也从中发现了“商机”。他们通过真瓶装假酒、贴假标签等行为谋取非法利益。因此,制售“假红酒”的案件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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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产地众多葡萄品种各异酿制方式不同世界各地的红酒品牌更是数不胜数不法分子也从中发现了“商机”。他们通过真瓶装假酒贴假标签等行为谋取非法利益因此,制售“假红酒”的案件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案情回顾

郭某1发现销售假葡萄酒有利可图于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联系到一家制酒厂负责人汪某郭某1和汪某二人商量由郭某1提供原酒汪某负责生产后郭某1从某地某酒庄累计购入50余吨散装的葡萄酒汁并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大量知名葡萄酒品牌的标签。郭某1将酒汁和标签交于汪某后汪某使用其制酒厂生产线进行灌装、封装和贴标葡萄酒生产完成后再由郭某1负责分销由郭某2负责运输和配送

这批假冒的葡萄酒涉及了澳大利亚某著名葡萄酒品牌和国产著名葡萄酒品牌并且部分产品已经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售出价值共计1869823元人民币

法院判决

该案近期宣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郭某1汪某郭某2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予惩处其中被告人汪某事前知道被告人郭某1从事假酒生意但为谋私利选择与被告人郭某1合作客观上有偿为被告人郭某1灌装假葡萄酒并贴标具备了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被告人郭某2负责搬运、装卸、运输等辅助行为其作用较小系从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鉴于郭某1、汪某、郭某2三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被告人汪某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故依法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郭某1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被告人汪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郭某2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追缴被告人郭某2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依法予以没收追缴被告人汪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万三千百元依法予以没收。

人民说法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余琳燕告诉记者事实上制造假酒的行为根据不同的制造方式和行为后果可能构成不同的罪名。在本案中未经许可在制售的酒上使用其他酒类品牌的注册商标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13条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如所制售的假酒系采用诸如三精一水等方式勾兑生产出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则可能构成刑法第140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制售的假酒既侵犯了注册商标的知识产权又是伪劣产品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制造假酒的过程中掺入了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假酒则可能构成刑法第144条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些假冒伪劣葡萄酒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些甚至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余琳燕表示广大网民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葡萄酒提高警惕之心和辨别能力若购买到假酒要保留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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