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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
我司律师理由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相比,在字母构成、发音、含义、整体外观方面存在巨大差别,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与混淆,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我司律师充分考虑本案客观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商评委最终裁定第4类的第44222740号“SLACK”商标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裁定结果
避免商标近似小建议
1、企业在商标注册之前,应先自行或是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查询注册商标是否有相同或是近似。
2、对注册商标进行合理性的设计,使其含义、整体外形有巨大的改变,具有个性化 ,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近似。
知识分享
一、什么是商标复审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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